July 10, 2016, 6:00 am
北加州中國大專校友會聯合會與矽谷美華科技商會聯合舉辦「法官面對面」講座,邀請交通法庭特派法官林文靖擔任主講人。右四為林靖文。(記者林亞歆/攝影)
北加州中國大專校友會聯合會與矽谷美華科技商會9日下午在南灣華僑文教中心聯合舉辦「法官面對面」講座,邀請交通法庭特派法官(Judge Pro Tem)林文靖擔任主講人,藉問答、座談等活潑方式,讓聽眾了解相關法律與交通法庭的輪廓。
林文靖表示,警察於交通法庭上為目擊證人,「但不代表警察跟法官是一夥的。」她強調,只要被告能提供實質證據或證人,指出警察可能疏漏、誤解之處,法官就會多加考慮。她以一件高乘載罰單的案件為例指出,一位駕駛因單人車輛行駛於高乘載線道而收到罰單,「這位被告回到事發現場拍下高乘載路牌上標有快速通行(Fast Track)車輛亦可行駛,並提供申請快速通行的證明資料,這些就是很有力的證據。」
她強調,開庭時動氣沒有用,要以實質證據反駁,「警察口氣不好、態度不佳都不能當做藉口。」有時民眾會聲稱號誌遭路樹遮蔽,「這時法官會調出被告的通勤、居住資料作為判斷。」
另外,法庭上有時會出現警察與被告爭執的情況,「但在法庭上,警察問話你可以不回。」她解釋,身為目擊證人的警察沒有權力問被告話,反而是被告可以向警察確認事發當時的狀況。
林文靖指出,不論最終裁決是上交通課或罰金都應好好處理,「尤其是未來有申請公民規畫的民眾。」她強調,交通罰單屬於刑事責任,申請公民時有不良駕駛紀錄可能造成影響。
林文靖表示,「活動主要是希望大家對交通法律、法庭狀況有大致了解,而非幫助聽眾不要受罰。」因此她僅能建議民眾提供哪些資料、證據與法官申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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